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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中外合资公司
一、成立条件及所需资料
(一)投资者中方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2、有效的租房合同、租赁许可证
3、中方董事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投资者外方
1、投资者为公司
(1)提供公司商业登记注册书、法人代表证明书
(2)银行资信证明
2、投资者为个人:
(1)投资者的身份证和护照
(2)银行资信证明
 
(三)新成立合资单位:
1、新成立合资单位董事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2、新成立合资单位董事长相片2寸1张
 
二、成立后中外合资公司的内容: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外经贸局批准证书;
3、外经贸局批文;
4、环保表,环保批文;(非生产性企业没有)
5、公司章程、合同;
6、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7、税务登记表(国税、地税)
8、海关登记证(非生产性或进出口企业没有)
9、法人代码证正、副本
10、公章、财务章、私章;
12、外汇登记证;
13、财政登记证;
   
三、成立公司办公流程:
公司名称核准 → 外经贸审批 → 环保局审批 → 工商局领照 → 公安局批章、刻章  → 代码局办代码证 → 国、地税证 → 外汇登记证 → 海关备案 → 财政登记证  
 
四、办理时间: 25-40个工作日
注册外商独资公司
一、成立条件及所需资料:
A.投资者为公司需提供资料如下:
1.法定公司注册证书
2.董事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2寸相片1张
4.有效的租房合同或房产证
5.法人代表简历一份
6.银行资信证明
B.投资者为个人需提供:
1.投资者的身份证、回乡证和护照复印件
2.董事身份证、回乡证和护照复印件
3.银行资信证明
4.有效的租房合同或房产证
注:如生产性企业须提供消防批文
二、成立外商独资企业包括如下内容:
1.公司营业执照;
2.外经贸局批准证书;
3.外经贸局批文;
4.环保表,环保批文(非生产性企业没有);
5.公司章程;
6.税务登记证(国、地税);
7.税务登记表(国税、地税)
8.海关登记证(非生产性或进出口企业没有)
9.法人代码证;
10.公章、财务章、私章;(生产性及进出口企业增加一枚海关章)
11.外汇登记证;
12. 财政登记证。
三、办理程序
A.非生产性企业(无进出口)
核准公司名称 → 外经贸局办理批文 →办理营业执照 →申请批章、刻章 →办理代码证 → 办理国税、地税证 → 办理外汇登记证 → 办理财政登记
B.非生产性企业(带进出口)
核准公司名称 → 外经贸局办理批文 →办理营业执照 →申请批章、刻章 →办理代码证 → 办理国税、地税证 → 办理进出口备案 → 办理外汇登记证 → 办理海关注册 → 办理财政登记
C.生产性企业
核准公司名称 → 办理环保批文 → 外经贸局办理批文 →办理营业执照 →申请批章、刻章 →办理代码证 → 办理国税、地税证 → 办理进出口备案 → 办理外汇登记证 → 办理海关注册 → 办理财政登记
 
四、成立时间:25-40个工作日
 
注册外国企业代表处
申请所需资料:
1、企业登记证副本;
2、公司成立证书;
3、公司成立章程(M&A);
4、纳税证明;
5、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列明开户帐号及开户时间,说明帐户往来活跃程度,帐户结余不低于六位数);
6、周年申报副本(注册资本需有10万元或以上);
7、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租赁许可证;(签约人需为公司)
8、深代表处之首席代表详细资料,即简历;
9、首席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
 
代表处成立后包括如下内容:
1、办事处的工商登记;
2、国、地税登记证,登记表;
3、代码证;
5、公章、财务章、私章。
 
外国企业所应具备的条件:
1、公司须成立满二年或以上;
2、注册资金不低于十万港币;
3、银行帐户往来活跃,结余不低于六位数。
 
完成时间:10个工作日
注册内资有限公司
 
成立科技开发公司及贸易公司
 
成立条件及所需资料:
1、  二个以上股东身份证;
2、  有效的场地使用证明,即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按揭合同;
3、  注册资本金;(科技开发公司10万人民币以上,贸易公司50万人民币以上)
4、  一个以上的公司名称以供查询。
 
注册完成后有限公司之完整材料如下
1、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2、  企业法人代码证正、副本;
3、  公司验资报告;
4、  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表;
5、  公司章程;
6、  公司刻章登记卡;
7、  公司印章(公章、财务章、私章)
8、  进出口备案登记
9、  海关注册证书
10、检验检疫证书
(注:以上8、9、10项仅限于有进出口权的公司才能办理。)
 
无进出口权公司注册办理流程:
 
核准公司名称 → 验资报告 →办理营业执照 →申请批章、刻章 →办理代码证 → 办理国税、地税证
 
有进出口权公司注册办理流程:
 
核准公司名称 → 验资报告 →办理营业执照 →申请批章、刻章 →办理代码证 → 办理国税、地税证 → 申请进出口权 → 申请海关注册→办理检验检疫证书
 
 
办理时间: 15个工作日   (限于非进出口公司)
 
 
成立生产性有限公司
 
成立条件及所需要资料:
1、 二个或二个以上股东身份证;
2、 有效的场地使用证明,即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按揭合同;
3、 注册资本金;
4、 消防批文;
5、一个以上的公司名称以供查询。
 
注册完成后有限公司之完整材料如下
1、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2、 环保局批文;
3、 企业法人代码证正、副本;
4、 公司验资报告;
5、 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表;
6、 公司章程;
7、 公司刻章登记卡;
8、 公司印章(公章、财务章、私章)
 
公司办理流程:
 
核准公司名称 →申请环保批文→ 验资报告 →办理营业执照 →申请批章、刻章 →办理代码证 → 办理国税、地税证
 
办理时间: 35个工作日  
 
注册合伙企业
一、成立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二、申请资料
1、《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深圳市外户口的需提交经经营所在地计生部门验证的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广东省户口(不含深圳)的,20-49周岁的已婚妇女提交《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49周岁以下的已婚男性及未婚男、女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男性与配偶同流入的可持其配偶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广东省外户口的, 49周岁以下的男、女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书》;
6、全体合伙人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决议;
7、出资权属证明;(是指合伙人用于出资的财产和财产权利属于合伙人所有或者使用的证明文件。)
①以货币出资的,在合伙协议中载明或出具全体合伙人认定的书面文件;
②以实物出资的,出具实物的所有权或许可用于合伙企业投资的使用权证明;没有所有权和使用权证明的,出具全体合伙人认定的书面文件;
③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出具土地使用权证明;
④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出具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⑤以劳务出资的,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并出具全体合伙人认定的书面文件。
8、经营场所证明;
9、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注册内资(外资)企业分公司
申请条件及所需资料:
1.  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2.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3.  总公司章程;国、地税复印件;
4.  由公司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
5.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
6.  房屋租赁合同;
7.  隶属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通知函原件(本市企业免提交)
8.  总公司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决议。
 
成立的分公司资料包括如下:
1.  营业执照正、副本;
2.  国税登记证正、副本;
3.  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4.  法人代码证正、副本、代码卡;
5.  公章、财务章、负责人私章。
 
办事流程:
工商局领照 → 公安局批章、刻章  → 代码局办代码证 → 国、地税证
 
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注册个人独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分公司
 
申请条件及所需资料:
1.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2.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3.  总公司章程;国、地税复印件;
4.  由公司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
5.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
6.  房屋租赁合同;
7.  总公司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决议。
 
成立的分公司资料包括如下:
1.  营业执照正、副本;
2.  国税登记证正、副本;
3.  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4.  法人代码证正、副本、代码卡;
5.  公章、财务章、负责人私章。
 
办事流程:
 
办理营业执照 →申请批章、刻章 →办理代码证 → 办理国税、地税证
 
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注册个体商户
一、成立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工业、手工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
 
二、申请资料
1、《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办理需提交)
2、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3、经营者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20-49周岁的育龄妇女,应提交经经营所在地计生部门验证盖章的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广东省内户口的提交《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广东省外户口的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经营场所证明;
5、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的,应当提交经营者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6、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注册特殊类型企业
企业集团设立
 
一、成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4、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二、申请资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企业集团章程;
3、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4、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5、组建企业集团,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须由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应当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印刷企业设立
 
一、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包装装潢类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其他印刷品类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生产场地:包装装潢类不少于600平方米,其他印刷品类不少于100平方米;
3、生产设备:包装装潢类不少于两台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
4、个体企业只能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
 
二、申请资料
1、书面申请;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章程(个体无需提供); 
4、《广东省新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  
5、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书;  
6、《设备清单》》;  
7、公司类需出具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个体类需出具企业负责人的银行资信证明;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设立三来一补印刷企业
1、书面申请;
2、工商局字号查询证明、名称准用回执;已成立的企业则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3、区经发局的批准文件(中方单位属市级一类商务单位则只需提供一类商务单位证书)和合作协议;
4、《广东省新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
5、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者厂房租赁合同书;
6、《设备清单》;
7、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或投资方的资信证明;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9、可行性报告;
10、中方及外方的注册登记证明。
 
三来一补项目设立
 
一、成立条件
1、由外商提供原材料等,由中方工厂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装配,全部成品交还外商销售,中方收取加工费;
2、须获得环保有等相关部门批准。
 
二、申请资料
1、申请登记书;
2、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3、合同或协议书;
4、中方加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外方商业登记证;
6、场地使用证明;
7、环保审批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